目前,中国的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超过3000个,总投资将超过1000亿元人民币(6.1635,0.0351, 0.57%),但为何未见雾霾减少的趋势呢?
为减缓全球气候变化,1997年,多国通过了颇具争议的《京都议定书》,并于2005年生效。《京都议定书》要求各发达国家在2008年到2012年之间,将温室气体排放量在1990年的基础上减少5.2%,这一目标目前已基本达到。但以中国和印度为代表的主要发展中国家却越走越远。
为了实现减排目标,25个欧盟成员国于2005年创建了排放交易系统,首先允许1963家企业将排放指标在市场上进行交易,并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碳排放交易市场。随后,亚太地区和北美也开始设立类似的交易市场,目前全球已有10个碳交易市场。
作为全球最大的碳排放国,中国政府尽管也根据《京都议定书》制定了宏伟的清洁发展机制,但目前尚未见到降低排放量的迹象。2007年时,中国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已达70亿吨,地方政府只顾追求GDP,没有真正重视低碳减排,到2012年排放量已增加到97亿吨,4年里年均递增8.5%,几乎与GDP增速同步,中国也由此成为头号雾霾大国。
国际碳交易商一直看好中国的碳市场,而中国政府却超量发放减排证书,致使交易价格暴跌,使投资者望而生畏。目前,中国选择了深圳等7个碳交易试点区域,计划在2015年向全国展开,甚至可能跨地区交易,并承诺加强碳排放交易系统建设,避免出现供需失衡的问题。碳交易是一种通过金融手段和政策强制相结合、赏罚分明和市场机制双管齐下的减排策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独到的意义。理论上和在欧洲的实践中都证明碳交易对减排是可行的,但由于我国长期实行政府主导的经济体制,能否获得预期成效一直是个谜。
欧盟主要采用排放封顶的做法,原来对各成员国实施排放封顶,现在正转向对全欧限量排放,并逐年提高排放标准,降低封顶,以活跃欧洲的碳交易市场。如果将欧洲的做法运用到中国,可以由中央政府根据各省人口数量、土地面积以及目前的碳排放水平确定其排放封顶,并制定每年减排目标,下达给各省,再由省政府将碳排放指标(配额)发放到各市,由各市分配给各相关企业,超标的单位必须向有剩余指标的单位购买排放配额,而且每年都要支付配额费用,直至无需额外配额或购买不起配额为止。除了企业间进行配额交易外,区域间也可以进行配额交易。比如S省是个耗煤大省,H省是个低碳省,但因两省相邻,H省深受S省污染的影响,造成严重雾霾,经济损失严重,要求S省赔偿。只要将H省的排放指标卖给S省就相当于赔偿了,价格可参考企业间交易价。S省购买了H省的指标,可以卖给省内企业,也就相当于征其碳排放税或罚款,完全是市场价。H省也可以用出售指标的收入给受损单位和个人补偿,或用于改进环境设施和救助。
眼下持续笼罩的雾霾已经不容我们等待,或再与他国争执全球气候变化的责任,受害的毕竟是我们自己。有报告显示,主要碳排放国家的人均排名,中国为第11位,说明还有进一步恶化的可能。这些国家排放的每吨温室气体所创造的GDP产值,中国最低,每吨排放只产出435美元,法国5928美元最高,是中国的14倍;日本3374美元,是中国的8倍;就连印度的579美元也高于中国。由此可见,中国的碳排放具有极大的改善空间,提高能源利用率最为迫切,碳交易定价或许是解决这一问题的重要手段。企业决策者将面临两种选择:购买环保技术或是购买排放指标。政府则通过逐年减少排放配额的方法实现低碳减排的政策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