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林业体制的改革,国有林场出现了租赁、重组、典当、贷款、保险、买卖青山,股份制合作造林,利用森林资源作股本建立合资企业等经济行为的不断增多,形成了国有林场对森林资源评估资产进行评估的巨大需求。”
由于国有林场评估需求的增多,原来不敢涉足其中的资产评估公司都跃跃欲试,开始主动与国有林场就开展评估建立业务联系。评估公司扩大了业务,国有林场得到了实惠,解决了经营中出现的问题,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工作获得了真正的起步。
2009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林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件数达361件,按森林资源资产管辖范围分,自治区级林场77件,市级林场53件,县级林场251件,这也充分证实了广西国有林场对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市场需求在不断扩大。
“林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目前尚处在探索和起步阶段,业务相对比较简单,基本上是以林木资产评估居多,但在其进入发展壮大阶段后,随着林场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市场需求不断扩大,评估的类型相对就要复杂得多了。”彭锦钊说。
可能出现的主要类型包括以下几大类:林木资源类,如木材、竹材、藤材等;土地资源类,如自有土地,租赁土地,地租差价等;林区设施类,如林区道路,防护林或防火线,林区房屋,供电、供水、通信等基础设施;树蔸资源类,如按树用于萌芽更新的伐桩,用于根雕的优质木材类伐桩等;经济林类,如八角,玉桂,竹子,果木林等;旅游资源类,如森林公园,自然景观等;生态服务类,如水源涵养,水土保持,防风固堤、净化大气等。
“在国有林场林业生产实践中,通过引入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工作,不仅评估行业的市场业务范围不断扩大,也为林场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实现了林业人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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